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闭幕,通过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等决定

2019-08-12 00:00:00

来源:南方都市报

 7月25日上午,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在广州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李玉妹出席会议。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成员徐少华主持会议,黄业斌、罗娟、吕业升、王衍诗、王学成、王波出席会议。省政府、省监察委、省法院、省检察院负责同志覃伟中、李在寅、钟健平、林贻影,各地级以上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部分全国、省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大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决定、关于广东省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的决定、关于茂名市电白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州市巡游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东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中山市停车场条例》、《潮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条例》、《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深圳市制定法规条例>等十三项法规的决定》、《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村容镇貌条例》的决定;表决通过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广东省2018年省级决算的决议;表决通过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审查报告。

    会议经表决,任命李长峰为广东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任命陈家权为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任命余建红为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陈伟东的广东省监察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免去李小东的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任命来向东为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人事任免事项。

   在完成会议议程后,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新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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