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本色家居有限公司失信案例

2019-05-21 00:00:00

来源:东莞信用网

东莞市本色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色家居”)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为销售家居用品、室内外装饰设计工程、物业管理等,法定代表人夏康康。2017年7初,莞城人力资源分局接到投诉,称公司拖欠员工2017年5月份工资。接诉后,人力资源分局立即介入处置。

2017年7月7日,分局向东莞市本色家居有限公司下发了《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要求公司于2017年7月14日10时派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携带公司员工花名册、2017年3月至5月份工资发放签收表等资料到莞城人力资源分局接受询问调查,截至2017年7月14下午,公司未派相关人员到人力资源部门提交资料,也未说明原因。

2017年7月17日,莞城人力资源分局依法约谈了东莞市本色家居有限公司法人夏康康,夏康康在笔录称已于2017年7月7日收到莞城人力资源分局下发的《劳动监察询问通知书》(东人监字﹝2017﹞第02-034号),但因资料未整理好,所以没有向莞城人力资源分局提交,截至当日,公司也未支付员工工资。由于东莞市本色家居有限公司违反《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东人发﹝2014﹞58号)规定,市人力资源局依法向东莞市本色家居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

2017年8月15日,东莞市本色家居有限公司仍未支付离职员工工资,8名员工向莞城人力资源分局劳动仲裁庭申请劳动仲裁,请求金额为工资及二倍工资差额合计约22万元, 9月13日,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2017年9月20日,东莞市本色家居有限公司与8名员工签订《仲裁调解书》,调解金额45499元,双方约定按协议日期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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