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日起 新版深圳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正式实施
2019-09-29 00:00:00
来源:信用深圳
新版报告将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企业参加招投标、上市融资、政府采购、评优评先、企业主子女入学等场合更好地发挥作用,打造诚信深圳。
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19年9月27日讯(见圳客户端•深圳新闻网记者 林玟珊 通讯员 龚友松 程彦子)近日,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制定了《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格式规范(试行)》。根据该规范,2019版深圳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将于2019年10月1日起正式实施,服务于广大市民和企业。据悉,新版报告将推动企业信用信息在企业参加招投标、上市融资、政府采购、评优评先、企业主子女入学等场合更好地发挥作用,打造诚信深圳。
10月1日起,广大市民和各单位均可登录深圳信用网,获取深圳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网上获取的信用报告与窗口打印的信用报告统一格式,统一标准,自动嵌套统一印章,具有同等效力。各使用单位均可通过深圳信用网“报告防伪查询”栏目,核实报告真伪。
为扩大报告的应用面,此次试行推出的新版报告有三个版本,分别为完整版、合规版和基础版。各版本将根据信用主体、公开级别、使用场景等不同维度分类展示,三个版本的信用报告包含的企业信用信息侧重点也将不同,使用单位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不同版本的信用信息查询报告。
深圳市企业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是我市2017年出台的《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之一。报告从公共信用领域,系统地、客观地反映企业信用状况,在各项经济往来中可以有效披露信用主体的公共信用记录,减少交易方不必要的信用风险和损失,客观上可以约束交易对象经营行为。相较于老版信用报告,新版的信用信息分类更客观,信息显示更齐全,数据关联关系呈现也更充分。制定新版报告的过程中,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充分征求了公众和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意见,经过多轮修改,综合考虑社会对公共信用报告的需求后打磨而成。
据了解,深圳市公共信用中心是深圳市唯一合法披露企业公共信用信息的管理机构,所管理的公共信用信息涵盖502万家各类商事主体(含吊销、注销)共1.02亿条数据,目前,日均查询量近40万户次,日均下载企业信用报告350份。此次推出新版报告,有助于进一步加大信用信息披露和应用,在提高公共信用信息透明公开、优化营商环境、打造“信用深圳”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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