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星世燃料有限公司欠税失信惩戒案例

2019-09-02 00:00:00

来源:江门江海地税局

江门市星世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世燃料公司”)因生产经营不善,导致企业资金链断裂,从2011年起出现欠缴税款的违法行为,欠税金额高达139.273万元。我局多次向该公司发出欠税事项告知书、下户追缴无果,截止到今年9月30日,该公司累计欠缴税款已达到142.5805万元,因此我局已将该公司列为失信企业。

由于星世燃料公司拖欠税款金额巨大,且未提供纳税担保,而现时该公司法人曲某已潜逃,我局已无法与其取得联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欠缴税款的纳税人或者他的法定代表人未结清税款、滞纳金,又不提供担保的,税务机关可以通知出境管理机关阻止其出境。因此,我局从2016年至今已多次向出境管理机关提交阻止星世燃料公司法人曲某出境的申请,对曲某实施限制出境的惩戒措施,阻止其逃离出境,防止税款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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