坪山区探索建成“信用+执法监管”全过程社会信用制度体系助力打造法治示范城区

2019-10-12 00:00:00

来源:深圳信用网

 近年来,坪山区按照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和诚信社会一体建设的总体规划,聚焦经济社会发展和法治领域最突出问题,积极构建形成以法治为引领,以“信用+执法监管”核心抓手,信用分类分级监管为基础的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社会信用监管新机制,并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助推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全力打造信用领域法治示范城区建设。

  (一)信用立法定规,注重社会信用制度法治化引领。

  坪山区把法治政府建设和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相结合,推动社会信用制度体系规范社会行为、法治有效运行,先后制定实施了《坪山区“法治城市示范城区”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深圳市坪山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工作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编制了《深圳市坪山区公共信用制度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构建的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新机制获评第五届中国法治政府奖、2018年深圳市“两建”工作走在最前列奖、2019年全国政务诚信百强县等荣誉。

  (二)科学分类梳理,加强社会信用体系标准化建设。

  一是以国家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相关指引为基础,以全省首个获国家公共信用中心授权关联接口为技术保障,分别联合国家公共信用中心、中国人民银行、银联钱包及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等共同签署“诚信坪山”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合作框架协议。

  二是聚焦公共信用信息归集重点领域,结合实际建立信用监管数据电子化标准,按照“应归尽归”原则,先行在城管、卫计、人力资源、安监、住建等公众关注度较高的政务领域试行。

  三是建立标准化“一站式”执法信用数据库,将企业名称、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关键字与全市商事主体信用数据库进行逐一比对,按照统一标准甄别筛选有效数据,完善执法电子数据归集,形成有效执法信用数据库,并向社会公众提供“一站式”查询服务,实现对商事主体全生命周期管理核查全覆盖,确保信用信息应用“执行到位、不走样”。

  (三)坚持“以用促建”,形成贯穿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规范化制度。

  采用“1+X配套制度”的形式,率先在全市首创风险信息的分类方式,科学构建涵盖《细则》和公共信用建设保障类(2个,即公共信用信息建设领导小组办公会议制度,信息归集和应用考评暂行办法等)、信用监管类(3个,即“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公共信息信息异议处理暂行办法,信息修复暂行办法等)、信用使用类(4个,即信用红黑名单管理暂行办法,贯彻落实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实施方案,联合惩戒发起与响应操作管理办法,信用信息分级使用暂行办法等)、信用格式类(6个,即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等信用信息报告格式规范,信用信息核查工作规范,“信用坪山”平台信息审核发布工作规程,公共信用信息公示规范,公共信用信息查询服务指南等),形成贯穿社会主体全生命周期、覆盖信用信息产生、归集、共享、公开、评价、应用、修复和监管等全过程的社会信用制度体系。

  (四)突出“急用先行”,强化重点领域精准化应用。

  一是整合公共信用信息具体应用事项清单。明确公共信用信息应用服务领域,逐步推动在信息披露、主体资格准入、协同监管、联合奖惩、辅助决策、商务应用及社会应用等7个方面全覆盖,整合形成坪山区公共信用信息应用事项清单,制定涵盖审核转报、设立登记、行政处罚等应用类别15个,具体应用154项(即强制使用事项75项,推荐使用事项达79项),明晰了全区各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应用的范围。

  二是联合36个区职能部门签署安全生产、纳税信用A级纳税人以及失信被执行人等重点领域多个联合奖惩备忘录,累计涉及32类67项联合激励措施,44类84项联合惩戒措施;聚焦建筑领域、人力资源领域出台坪山区建筑市场主体信用管理办法、建筑领域及拖欠农民工企业“黑名单”制度等,建立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三是率先在全市针对安全生产领域发布诚信企业法治行为指引。针对辖区企业分别从安全生产诚信教育和培训、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安生生产信用承诺、安全生产领域分级分类管理等8个维度正确规范引导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对信用较好、风险较低的市场主体,可合理降低抽查比例和执法抽查频次。实现对企业生存发展状况、生产经营行为、违法违规风险的监控预警,督促倒逼高风险行业领域和企业依法依规履约、最大程度规避失信风险,从而全面提高监管执法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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