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关于在深圳信用网公示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车辆的通告

2019-10-10 00:00:00

来源:深圳商报

深公交(通)〔2019〕230号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省厅交管局的统一工作部署,我局开展了重点车辆隐患清零工作,针对长期存在逾期未检验、未报废的车辆依法采取了短信提示、车辆布控、上门核查、暂停办理车驾管业务等措施,并多次约谈车属企业或个人。但仍有部分车属企业或个人轻视安全生产工作,整改工作不积极,更有甚者使用逾期未检、逾期未报废的车辆上路行驶。

为尽快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督促相关人员履行法定义务,结合交通警察局工作实际,按照《深圳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对隐患车辆及车辆所有人等信息进行公示。

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使用隐患车辆上路等行为。举报渠道:

一、网站:登录市公安交警局门户网站举报(网址为:http://szjj.sz.gov.cn)。

二、电话:0755-83333333。

三、随手拍:拍摄小视频或照片在微信或支付宝的“星级用户”端口、随手拍举报小程序举报,或新浪微博上@深圳交警。

四、一键举报:部分车载行车记录仪有“一键上传”功能的,也可以直接举报。

特此通告

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

2019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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