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 修复机制的通知

2019-07-08 00:00:00

来源:阳江发展改革局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信用中国”网站及地方信用门户网站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机制的通知》(粤发改信用函〔2019〕2722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明确行政处罚信息分类并填报公示截止期。各相关单位要依据相关规定,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双公示”信息报送工作,“双公示”信息同步在“信用阳江网”“信用广东网”“信用中国网”公示(涉及自然人的行政处罚信息暂不公示),在报送行政处罚信息时,须按照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的相关规定判断行政处罚信息的类别,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三年,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期限为一年,以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之日起计算,填写对应的“公示截止期”。

二、明确职责,规范开展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从7月1日起,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相对人可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在线提出修复申请(具体办理指南见“信用中国”网站,我市暂未开设现场办理受理点)。市发展改革局(市信用中心)负责接收国家批转的由我市各级行政处罚机关做出的行政处罚修复申请,审核所提交的材料并做出初审意见,根据国家的终审意见下线同意修复的行政处罚信息。各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要配合做好信用修复相关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并配合做好相关修复工作。如果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行政相对人向原行政处罚机关提出修复诉求,各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要根据行政相对人履行情况出具《涉及一般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信用修复决定书》(相关模板请登陆“信用中网”网站下载),同时要配合做好涉及严重失信行为的行政处罚信息的信用修复培训工作。

三、请各(市、区)发展改革局(经济发展局)严格按照发改办财金〔2019〕527号文要求,充分发挥好牵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职能作用,通知本地区各级行政处罚决定机关配合做好信用修复相关工作。

 

    阳江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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